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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子基金投资项目合规性审查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1-10-28 16:09:57 来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有效的合规审核体系,防范投资风险,规范荆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项基金(子基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荆州市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荆政办发〔2017〕28号)(以下简称《暂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参与设立子基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审查。子基金是指公司采取与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及其他社会资本合作设立的子基金。

第三条  合规性审查是指根据《暂行管理办法》《合伙协议》约定事项,对子基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比例、投资范围以及禁止投资事项进行审查。

第四条  子基金投资项目合规性审查会议是子基金投资项目合规性审查机构,负责投资项目合规性审查。风险控制部是子基金投资项目合规性审查会议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合规性审查会议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会议记录等。

第五条  子基金投资项目合规性审查会议组成人员:

(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

(二)基金投资部负责人;

(三)风险控制部负责人;

(四)公司董事长认为需参加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审查方式和内容

第六条  合规性审查以书面和形式审查为主。合规性审查对子基金项目投资建议书、财务和法务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不对拟投项目的发展前景、可行性、项目估值、项目管理、基金退出、尽调报告真实性等属于子基金管理公司职责范围内事项进行实质性审查。

(一)审查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是否符合《合伙协议》的规定和约定。

(二)审查投资项目的投资比例是否符合《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专项基金投资额原则上不超过被投企业股权的30%;对单个企业投资金额不超过该专项基金总额的20%。

(三)审查投资项目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金额是否超出《合伙协议》中约定投资荆州市范围内的投资比例。

(四)审查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暂行管理办法》约定的禁止性事项。

第三章  审查程序及会议流程

第七条  合规性审查程序:

(一)基金投资部初审,填写荆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子基金拟投项目合规性审查表(附件);

(二)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风险控制部审查; 

(四)分管该子基金领导、分管风控领导审查;

(五)召开合规性审查会议。

第八条  合规性审查会议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具体流程如下:

(一)会议组织:基金投资部提前2天通知会议时间并把会议材料分送参会人员,含《荆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子基金拟投项目合规性审查表》和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项目负责人介绍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三)风险控制部负责人对拟投项目提出初审意见;

(四)参会人员就拟投项目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回答或解释;

(五)参会人员就合规性审查进行投票表决:可采取口头或书面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赞成的投“同意”票;不赞成的投“不同意”票,但需陈述不同意的理由。

第四章  审查结果

第九条  对拟投项目合规性审查会议表决情况根据统计的结果,形成下列决议:

(一)项目合规:全数“同意”票;

(二)项目不合规:有“不同意”票。

第十条  合规性审查会议决议的结果,由公司派驻子基金的观察员或投委会成员采取书面方式反馈至子基金管理公司。

第十一条 基金投资部项目负责人负责整理拟投项目的相关资料、合规审查结果等,一并交综合财务部存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由风险控制部负责解释。

 

附件:荆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子基金拟投项目合规性审查表.doc
6361ad69af9b122bae6c209e8550df16.doc (34.00 KB)